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玉东、双生分局,市食品药品执法支队: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遏制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区食品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桂市监办函〔2019〕120号)和《玉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度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玉安委办字〔2019〕17号)要求,结合年度监管工作安排,我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食品生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食品生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重点解决滥用食品添加剂、生产过程卫生管理不到位、追溯体系建设不完善等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经营,有效防范食品安全事故,落实食品安全属地责任,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排查重点
按照“早发现、早研判、早预警、早处置”的原则,以方便食品、肉制品、冷冻饮品、酒类、瓶(桶)装饮用水、食用植物油、鲜湿米粉等食品为重点,结合近几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专项整治、体系检查和飞行检查情况,以及监管工作实际需要,整理出全市食品生产风险隐患突出问题表(附件1),全面查找辖区内食品生产环节中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开展排查治理工作。
三、排查措施
(一)强化企业自查,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各单位应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开展自查工作:一是严格控制存在滥用食品添加剂风险的食品生产环节,检查是否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是否有投料记录以及记录是否完整等;二是围绕生产过程卫生问题,重点自查生产场所、设施设备、从业人员卫生等管理是否到位;三是追溯体系信息记录情况,重点检查进货查验、关键控制环节、出厂检验、销售等记录是否完整。对于自查发现的问题,企业应采取立即整改、停产整顿、产品召回等措施进行整改纠正,努力将问题和隐患消灭在萌芽中。
(二)强化监督检查,抓实风险隐患排查治理。
各单位结合日常监督检查计划,根据《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管理办法》要求,重点检查企业生产资质、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食品添加剂使用、出厂检验、标签标识、从业人员管理、追溯体系信息记录等方面情况,全面梳理辖区风险点。对发现的风险隐患,立即进行研判分析,提出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对排查中发现的隐患顽疾、行业共性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实施专项治理,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解决辖区内食品生产环节中的突出问题和难点问题。
(三)强化抽样检验,充分发挥监测预警效力。
坚持问题导向,以发现问题、防控风险为基本原则,提高对高风险食品、低合格率食品的抽检频次,强化对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监督抽检,有针对性地加大对山梨酸钾、安赛蜜、二氧化硫等易滥用食品添加剂的检测;对于微生物抽检不合格的企业,要依法严肃处理,倒逼企业加强生产过程卫生管理,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要加强监督抽检与日常监管信息的互联共享,联管联动,督促企业不断完善追溯体系建设,准确查找产品不合格的原因,有效防控系统性、区域性和行业性食品安全重大风险隐患。
(四)严厉打击生产过程脏乱差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
对于排查发现的生产过程脏乱差等问题,要严肃督促企业限时整改,重大风险隐患整改不到位、敷衍了事的,要依法责令企业停产停业整改;对于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从严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四、工作进度及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6月中旬前)
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列出辖区内食品生产风险隐患突出问题,确定排查治理的重点食品、监管措施、责任分工、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有重大隐患的,要制定落实治理工作方案,实现隐患排查治理的闭环管理。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9年6月下旬至10月)
各单位根据工作方案,结合本辖区年度现场检查、监督抽检、快速检测、专项整治、风险分级管理等工作,突出重点,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同时整理填写《食品生产风险隐患监管措施清单》(附件2)。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9年11月)
各单位收集、整理、汇总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有关信息,总结成效和经验,分析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探索解决措施途径,推动构建长效化监管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于2019年11月5日前将工作总结(包含工作基本情况、措施成效、亮点典型、存在问题意见建议等)、《食品生产风险隐患突出问题表》(范本见附件1)和《食品生产风险隐患监管措施清单》(附件2)以及《食品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汇总表》(附件3)盖章扫描件和word电子版一并报送市局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
联系人及电话:黎旭东,0775—2801230。
附件:1.食品生产风险隐患突出问题表(范本)
2.食品生产风险隐患监管措施清单
3.食品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汇总表
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6月19日
附件 1
食品生产风险隐患突出问题表(范本)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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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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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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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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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持续保持
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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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艺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主要生产设备设施等事项发生变化,未提出变更申请
2.超许可范围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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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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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严格落实进货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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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或者产品合格证明与所采购产品批次不一致
2.进货查验记录不完整,如缺少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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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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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严格控制生产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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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按规定要求及时清洁、修补厂房地面、屋顶、天花板及墙壁
2.未按规定要求定期对生产、包装、贮存等设备及工器具、生产用管道、裸露食品接触表面等清洁消毒
3.未严格按产品配方进行生产,生产过程无投料记录或记录不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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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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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范围、超限量使用
食品添加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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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照 GB2760、GB14880 及相关标准的要求使用食品添加剂,如防腐剂、甜味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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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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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严格控制出厂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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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检验人员无从业资格证书(或培训证书),不能掌握检测方法
2.检验试剂缺少或者过期,检验设施设备未校准、检定
3.未做出厂检验、未按批检验或检验项目不全,未规范记录检验报告和原始检验记录
4.产品未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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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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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标识标注不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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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未按照 GB7718、GB28050 的要求进行标注,存在缺标、漏标、标注不真实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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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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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管理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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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2.进入食品生产场所前,未按要求做好个人卫生,如手部清洗消毒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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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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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溯体系建设不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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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控制环节、出厂检验、销售等记录不完整,记录未妥善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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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列出的风险点和突出问题仅供参考,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开展排查治理,不局限于以上所列问题。
附件 2
填报单位(盖章):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填报时间: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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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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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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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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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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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 联系方式:
注:1.食品风险隐患是指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问题品种、薄弱环节和区域隐患等。
2.隐患描述和监管措施可另附情况说明
附件3
食品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填报时间:
具体内容
食品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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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企业数
(家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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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整改数
(家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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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数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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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家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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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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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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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