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乡镇卫生院药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食品药品法支队:
2019年5月13日,市局印发《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村卫生所(室)药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紧急通知》(玉市监函〔2019〕18号),全面部署村卫生所(室)药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根据市卫健委2019年6月17日《玉林市精准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医疗保障专责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卫生室过期药品监管的函》的要求,现就在全市范围内立即开展乡镇卫生院药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排查范围
全市所有乡镇卫生院。
二、时间安排
2019年6月24日至6月30日。
三、排查重点
(一)购进使用过期失效药品;
(二)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
(三)未按规定索取供货方随货同行票据和发票;
(四)未按规定储存药品;
(五)未经批准擅自配制制剂或使用其他医疗机构配制制剂。
四、工作分工
(一)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本辖区乡镇卫生院的检查工作;
(二)市食品药品执法支队玉东新区执法大队负责本辖区乡镇卫生院的检查工作。
(三)市局负责全市乡镇卫生院药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督促、指导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乡镇卫生院药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尽快组织人员深入现场进行检查,确保做到排查工作全方位、不留死角;督促乡镇卫生院认真履行药品安全主体责任,排除药品安全隐患。
(二)各单位要加强与卫生健康部门联系,在检查中发现违反规定的,除依法进行处理外,应同时通报当地卫生健康部门。
(三)各单位排查工作结束后,要认真进行总结,并请于2019年6月30日前将工作总结及《玉林市乡镇卫生院药品安全隐患排查现场检查记录》通过市局OA系统报市局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科(联系人:梁旭,电话:2801158,手机:13768972140)。
附:玉林市乡镇卫生院药品安全隐患排查现场检查记录
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6月24日
附件
玉林市乡镇卫生院药品安全隐患排查现场检查记录
被检查单位名称: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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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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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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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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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进使用过期失效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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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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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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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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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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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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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规定索取供货方随货同行票据和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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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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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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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规定储存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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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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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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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批准擅自配制制剂或使用其他医疗机构配制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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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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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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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检查单位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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