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科技局,各高校及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纵深发展,激发高校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我区大学科技园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度自治区级大学科技园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请认定的大学科技园应具备《广西壮族自治区大学科技园管理办法》(桂科成字〔2019〕146号)(见附件3)要求的认定条件。
二、认定流程
(一)各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建设方案及有关佐证材料)(详见附件1、2),于2021年8月12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五份寄送至自治区科技厅,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
(二)自治区科技厅将会同自治区教育厅组织专家开展评审认定工作,认定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公开发布。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设区市科技局负责协助组织、指导辖区内大学科技园申报。
(二)请各高校高度重视大学科技园建设,充分发挥科研优势,加强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积极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三)各设区市应大力支持大学科技园建设,建立政校联动机制,促进大学科技园与地区经济发展深度融合。
四、联系方式
(一)自治区科技厅:李荣德 杨文龙
电话:0771—2631005 2618462
邮箱:cgc@kjt.gxzf.gov.cn
地址:南宁市新竹路20号
邮编:530022
(二)自治区教育厅:黄漫熙 0771—5815517
3. 自治区科技厅 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大学科技园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21年6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