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教基教〔2020〕70号
自治区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全区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深入开展,根据研学工作部署,我厅计划开展第二批自治区级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的遴选、认定工作。现就协助推荐研学实践教育基地有关事宜函告如下。
一、基地推荐条件
基地主要指各地各行业现有的,适合中小学生前往开展研究性学习和实践教育活动的优质资源单位。该单位须结合自身资源特点,已开发或正在开发不同学段(小学、初中、高中)、与学校教育内容衔接的研学实践教育主题和课程。同时应满足下列条件:
(一)各地各行业现有的属于下列主题板块之一的优质资源单位。
1.优秀传统文化板块。包括旅游服务功能完善的文物保护单位、古籍保护单位、博物馆、非遗场所、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基地等单位。通过课程学习,能够引导学生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核心思想理念、中华传统美德、中华人文精神,坚定学生的文化自
觉和文化自信。
2.革命传统教育板块。包括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革命历史类纪念设施遗址等单位。通过课程学习,引导学生了解革命历史,增长革命斗争知识,学习革命斗争精神,培育新的时代精神。
3.国情教育板块。包括体现基本国情和改革开放成就的美丽乡村、传统村落、特色小镇、大型知名企业、大型公共设施、重大工程等单位。通过课程学习,能够引导学生了解基本国情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成就,激发学生爱党爱国之情。
4.国防科工板块。包括国家安全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海洋意识教育基地、科技馆、科普教育基地、科技创新基地、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单位。通过课程学习,能够引导学生学习科学知识、培养科学兴趣、掌握科学方法、增强科学精神,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树立国家安全意识和国防意识。
5.自然生态板块。包括自然景区、城镇公园、植物园、动物园、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地、世界文化遗产地、国家海洋公园、示范性农业基地、生态保护区、野生动物保护基地等单位。通过课程学习,能够引导学生感受祖国大好河山,树立爱护自然、保护生态的意识。
(二)具备承接中小学生开展研学实践教育的能力,能够结合单位资源特点,设计开发适合小学、初中、高中不同学段学生,与学校教育内容相衔接的课程和线路;学习目标明确、主题特色鲜明、富有教育功能;有适合中小学生研学实践需要的研学管理人员、课程实施指导人员及课程和线路介绍。
(三)有安全措施和保障能力,有安全警示标志、有专门的安全应急通道,有监控系统,有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现场安全教育和安全防护措施,有应急预案,近5年来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基地应建立院前急救体系,配备非专业人员可以使用的心脏骤停急救设备(AED)和其他急救设施。
(四)能够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工作,对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实施门票减免等优惠措施,单位周边交通便利,适宜中小学生前往开展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在本地区、本行业有一定示范意义。
(五)财务管理体制明确,内部保障机制健全,产权清晰,运行良好,日常运转经费来源稳定;注重预算管理、绩效评价,内部控制与财务制度健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具备项目管理能力。
(六)近三年来没有受到各级行政管理(执法)机构的处罚。
(七)已被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命名为“全国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广西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的单位不在本次推荐申报范围内。
二、基地推荐工作相关事项
(一)请各单位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优质资源单位积极申报,填写基地申报表(一式三份,详见附件1),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研学实践教育课程、各单位相关活动场景图片、已获荣誉等文本资料。
(二)请各单位推荐5—10个基地候选单位,于2020年10月20日前将基地申报表、推荐汇总表及相关佐证材料盖章后报我厅基础教育处,同时发送电子版。联系人及电话:姜国安,0771—5815212,邮箱:gxywjy@126.com,地址:南宁市竹溪大道69号2404室,邮编:530021。
附件:1.广西第二批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申报表
2.广西第二批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推荐汇总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20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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