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玉林市获自治区级以上科学技术奖项目配套奖励暂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21年玉林市获自治区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项目配套奖励的申报工作。现将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获2020年度自治区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项目,且获奖励项目第一完成单位为玉林市法人单位,项目在玉林市行政区域内实施应用。
二、申报材料
(一)《玉林市获自治区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项目配套奖励申报表》;
(二)表彰奖励文件(复印件);
(三)自治区级以上奖金凭证(复印件);
(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一式2份,按顺序装订成册,2021年10月21日前报送市科技局成果科(联系人:蒋素辉、黄永剑,电话:2838242)。
附件:1.玉林市获自治区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项目配套奖励申报表
2.玉林市科学技术局 玉林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玉林市获自治区级以上科学技术奖项目配套奖励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玉市科〔2018〕34号)
玉林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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