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专家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等工作中的技术支持效用,我局拟建立玉林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专家库。现将专家征集相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广西壮族自治区范围内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从事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相关工作的技术和管理人员。

二、入库专家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坚持原则、客观公正、科学严谨、遵纪守法。

(二)熟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及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掌握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及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有关标准、技术规范等。

(三)从事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等相关领域工作满3年,具有副高及以上技术职称;或从事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工作满5年,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四)身体健康,能够承担技术审查及现场踏勘工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三、专家主要工作职责

(一)为我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技术审查工作提供技术论证和评审意见。

(二)对我市涉及固体废物的环境管理、环境案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督察整改落实情况等提供固体废物属性判别、现场核查、调查评估、整改验收的技术支撑。

(三)根据需要为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提供专项业务培训。

(四)为我市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行业的发展、科技创新提供咨询和技术指导。

四、征集程序

(一)提出申请。在职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所在单位统一汇总推荐,每个单位推荐的专家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人;退休人员以个人身份直接申请。

(二)提交材料。申请入库的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玉林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专家申请表》(附件1)。单位推荐的专家,应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查,在申请表上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2.个人身份证、技术职称证明、学术和专业成就、退休证明(仅退休人员提供)等相关材料的扫描件。

各相关单位(个人)于2021年3月31日前将申请材料发送至我局固体辐射科邮箱(ylsgtfsk@163.com)。

(三)资格审查。我局对专家申请材料进行整理、审核,并根据申请者的专业特长、工作背景和实践经验等进行遴选,适时在官网公示、公布专家名单。

(四)动态管理。我局对专家库进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增补和调整。对未遵守评审等工作纪律的专家,终止其专家资格,调整出库。对调整出库的专家原则上不再入库,如有违法违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联系人:玉林市生态环境局固体辐射科 谭毅;

联系电话:0775-2671227。

附件:1.玉林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专家申请表.doc

         2.单位申请入库专家信息汇总表.doc

 

玉林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3月1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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