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范围内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从事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相关工作的技术和管理人员。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坚持原则、客观公正、科学严谨、遵纪守法。
(二)熟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及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掌握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及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有关标准、技术规范等。
(三)从事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等相关领域工作满3年,具有副高及以上技术职称;或从事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工作满5年,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四)身体健康,能够承担技术审查及现场踏勘工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一)为我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技术审查工作提供技术论证和评审意见。
(二)对我市涉及固体废物的环境管理、环境案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督察整改落实情况等提供固体废物属性判别、现场核查、调查评估、整改验收的技术支撑。
(四)为我市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行业的发展、科技创新提供咨询和技术指导。
(一)提出申请。在职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所在单位统一汇总推荐,每个单位推荐的专家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人;退休人员以个人身份直接申请。
1.《玉林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专家申请表》(附件1)。单位推荐的专家,应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查,在申请表上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2.个人身份证、技术职称证明、学术和专业成就、退休证明(仅退休人员提供)等相关材料的扫描件。
各相关单位(个人)于2021年3月31日前将申请材料发送至我局固体辐射科邮箱(ylsgtfsk@163.com)。
(三)资格审查。我局对专家申请材料进行整理、审核,并根据申请者的专业特长、工作背景和实践经验等进行遴选,适时在官网公示、公布专家名单。
(四)动态管理。我局对专家库进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增补和调整。对未遵守评审等工作纪律的专家,终止其专家资格,调整出库。对调整出库的专家原则上不再入库,如有违法违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玉林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3月1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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