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经济贸易和科学技术局、玉东新区科技和工业局,各开发园区管委,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科技创新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桂政发〔201851号)《玉林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玉市科〔201734号),为深入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体系,带动创新要素聚集,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全面提高我市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经研究决定开展玉林市第九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建方向

重点支持机械制造、大健康、新材料、服装皮革四大千亿产业及柴油机配件、有色金属、建材、造纸与木材加工、电子信息、医药制造、生物、新能源、节能与环保、农业种养加工等产业领域内的企业。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的单位基本条件

1.在玉林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满一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

2.拥有较强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意识和较高管理水平的领导班子。

3.具有技术水平高、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的学科带头人和本专业领域的研发团队。

4.具备本行业科技成果工程化的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拥有比较完备的检测、分析、测试手段和工艺设备,具备承担本行业工程技术试验任务的能力。

5.有应用于本专业领域的固定的研发场所,能为(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中心的组建提供人、财、物等必要条件。

6.专职从事本行业的技术研究的人员不少于3人,其中中级职称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占50%以上,具有有效专利不少于1项(已购买或在本单位使用均可)。

7.管理制度健全,财务制度规范,知识产权明晰。

(二)申报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企业应具备基本条件

1.有较强的经济技术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在玉林同行业中具有显著的经济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

2.企业技术中心经费纳入企业财务年度预算。研发经费总额不低于企业销售收入的1.8%(参照行业系数分级)。

3.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30万元。

4.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科技人员队伍结构合理、业务素质较高。

5.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有较强的研究开发能力和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研究开发水平在玉林同行业中处于优势地位。

6.企业领导重视技术中心工作,具有较强的市场意识和创新意识,能为技术中心建设创造良好的条件。

7.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完善,运行机制健全,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具有稳定的产学研合作机制,技术创新成效显著。

三、组织方式

(一)申报单位填报附件中的《玉林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组建申报书》,报所在县(市、区)经济贸易和科学技术局、玉东新区科教文体局、玉东新区工交局或市直主管部门审查并签署推荐意见后,提交到市科技局。

(二)工程中心、技术中心的名称应规范使用,采用“玉林+依托企业字号+核心研究开发方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玉林+依托企业字号+核心研究开发方向+企业技术中心”的形式。

(三)申报的截止日期为2020730日。

(四)申报时需提交《玉林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组建申报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知识产权、获奖项目、领导班子及科技创新管理简介、学科/技术带头人及研发团队介绍、技术中心组织体系、研发基础设备设施发票、研发场地证明、中级以上职称证、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产学研合作证明等材料一式6份,同时提交该申报材料完整的电子文档。

(五)市科学技术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申报组建玉林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的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后,组织对申报企业进行实地考察或论证、评审,达到建设玉林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条件的,由市科学技术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认定为玉林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并授予牌匾。

五、联系方式

申报材料送达地址:玉林市城东办公大楼三楼3A11室(玉林市科学技术局高新技术与基础研究科)。联系人:黄庆源,联系电话:2823402,电子邮箱:ylgxk2018@163.com

 

               附件:玉林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组建申报书.doc

 

玉林市科学技术局    玉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