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玉林市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群众文化行业、体育、艺术等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玉文广体旅职办〔2020〕1

各县(市、区)职改办,局直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体育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广西体育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桂体职改〔2020〕7号)和《关于开展2020年度艺术、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系列和群众文化行业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桂文旅职办〔2020〕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开展2020年度玉林市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群众文化行业、体育、艺术等系列中、初级职称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一)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专业技术资格相应系列或专业申报条件的以下在职人员均可申报:

1.在玉林市内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专业技术资格相应系列或专业申报条件的。

2.不在玉林市境内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但其户口在玉林或人事档案托管在玉林市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一年以上的,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专业技术资格相应系列或专业申报条件的在职人员,按规定程序报送各级审核后,申报参评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3.除符合相关文件规定并按照审批程序办理了延长退休年龄手续者以外,申报职称时已办理退休手续或已达规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得申报;取得职称时已办理退休手续或已达到退休年龄的,所取得职称不作为岗位聘任的依据。

4.在我市美术等专业领域取得行业认可成果的自由职业者,可由政府所属的人事档案托管机构或相关行业协会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申报。

(二)无职称申报及破格申报的范围及程序

1.无职称申报应符合自治区无职称申报有关规定的条件和范围。

2.破格申报应符合所申报系列破格条件要求。破格申报为破学历或资历,不等同于无职称申报或越级申报。

3.无职称申报或破格申报,须提供上传达到申报相关条件的证明材料、填写无职称申报或破格申报表(单位审核盖章即可上传系统相应模块处)。

(二)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因机构改革退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其专业技术人员在国家或自治区规定的过渡期内可以参加职称评审。

(三)按照自治区“实施关心关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激励政策”规定,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优先申报、优先参评,同等条件下予以倾斜。

(四)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关于印发<进一步关爱激励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员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桂组通字〔2019〕99号)和《关于印发<激励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员担当作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桂组通字〔2020〕30号),实行职称评聘倾斜政策,工作队员在职称评聘中优先申报、优先参评。

二、评审条件

(一)申报图书资料系列、群众文化行业、体育系列、艺术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评审条件分别按自治区职改办《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图书资料系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桂职办〔2019〕31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群众文化行业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桂职办〔2019〕33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系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桂职办〔2019〕38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艺术系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桂职办〔2019〕30号)执行。

(二)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文物局关于深化文物博物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22号)(以下简称人社部发〔2019〕122号文件)有关要求,2020年度文物博物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学历、资历条件按以下要求申报:

1.馆员

申报馆员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2)具备硕士学位,取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3)具备大学本科、大学专科、中专学历,取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2.助理馆员

申报助理馆员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硕士学位;

(2)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

(3)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4)中专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三)根据人社部发〔2019〕122号文件,优化文博专业人员职称层级设置和规范评审专业设置。文博专业人员职称设初级、中级、高级,初级职称只设助理级,高级职称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初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初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名称依次为助理馆员、馆员、副研究员和研究馆员。根据文博行业特点,设置文物博物馆研究、文物保护、文物考古、文物利用和科学传播五个专业类别,其中:文物博物馆研究包括文物博物馆领域的基础理论研究、政策法规研究、标准规划研究、应用技术研究等,涵盖原自然和文化遗产研究、博物馆信息化建设和信息资料管理、博物馆学和博物馆科学管理研究等明细专业;文物保护包括文物修缮、修复、复制、拓印、监测、鉴定、保管、安全等,涵盖原藏品征集和鉴定、藏品保护、藏品修复、文物保护单位保护与维修、绘图及摄影制作和自然及文化遗产数字采集记录等明细专业;文物考古包括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等,涵盖原考古等明细专业;文物利用包括陈列展示、教育传播、文创研发等,涵盖原陈列展览、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等明细专业;科学传播涵盖原社会教育、科学普及、文化传播、专职讲解等明细专业。文物博物系列其他专业岗位人员,可比照上述五个专业类别人员的条件执行。

申报文物博物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除了上述(二)、(三)规定的2020年度学历及资历条件、职称层级设置和评审专业设置外,其他评审条件按自治区职改办《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文物博物系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桂职办〔2019〕32号)相关规定执行。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申报途径

1.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应严格依据各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规定及人事档案管理关系,由所在单位和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审查推荐,并经各级行业管理部门和职改部门逐级审核后报送。各级职改办应对申报程序及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并按照评审委员会管辖范围接受申报。

2.申报人身份性质应根据其申报时劳动关系所在单位确定。

3.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的专业技术资格,如果本地(部门)尚未组建相应的评审委员会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委托评审手续。

4.除另有规定外,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推荐、评审、转正定职、重新确认专业技术资格等基本条件和程序,仍按《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推荐评审认定办法(试行)》(桂人社发〔2017〕35号)执行。

5.除银行、保险公司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以外,申报人不得选择不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分支机构作为申报单位参评。

6.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在同一年度申报评审两个以上同级别职称。同一年度申报两个以上同级别职称的,该年度所有评审结果无效。

(二)申报程序与材料要求

1.个人信息。申报人按系统规定模块如实填写上传材料,并对个人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作出承诺,签署承诺书。因申报个人上传材料出现漏报、错报或未放指定位置导致的后果,由申报个人承担。

2.学历证书材料。体制内国有企事业单位参评人员学历真实性由单位负责核实;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由职业参评人员,教育部学信网能够查询到学历的不再提供学历证书相关材料,由申请人所在或推荐单位根据学历证书编号等查询证书的基本信息在学信网上予以核实;教育部学信网不能够查询到学历的需提供学历证书、查档材料(比如在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上签注“经查询个人档案,学历、学位真实有效,签名”上传)或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的学历认证等相关材料。

3.下一级职称证书材料。申报各级职称人员,其持有的下一级职称证书在广西人才市场职称网在线审验通过能够实现查询共享的参评人员,均不需要提供职称证书材料,仅需提供职称证书编号等查询证书的基本信息。如不符合上述情况,则应予以提供。

4.继续教育材料。专业技术人员应在递交申报材料前完成本部门、本行业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和政府人社部门规定的2020年度公需科目学习任务,由政府人社部门规定的公需科目无需提供纸质证明。本行业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应提供合格相关合格材料。

5. 辅助材料。以下情形应提交相应辅助材料:

(1)破格申报的,申报人应提供达到破格条件的证明材料,随评审材料一并在评审系统中提交(单位在审核意见中应注明为破格申报,签署相应意见),各级职改部门逐级审核后报经评委会组建单位所在职改办审核同意后方可评审。

(2)申报人身份证号码应正确填写,因申报人填写错误导致共享数据及关联材料无法查询或印证的,由申报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对使用曾用名、身份证号码非正常升位(变动),关联的证明材料的(如学历、职称证书等)与填写的身份证号不一致,应在申报材料中提供户籍管理部门关于两个姓名、身份证号码属于同一人的证明材料。

6.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考试要求。

四、审核推荐要求

(一)单位审核推荐

1.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应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申报审核,明确审查责任人,签署承诺书,明确审核责任。政府所属的人事档案托管机构或相关行业协会对自由职业者的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

2.各单位应对申报人的学历、资历、专业技术经历、业绩成果、论文著作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审核原件、核实真实性后在申报系统据实填写审核结果。属于档案托管的,所在单位和档案管理部门应根据各自所掌握申报材料情况,分别对上述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并承担相应责任。

3.各单位应对所有申报人员的申报情况、申报材料进行公示。公示完成后,如果申报人申报情况及申报材料发生变更的,各单位应对变更情况进行补充公示。公示和补充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4.各单位应按规定组织审议并出具单位推荐意见。推荐意见应对申报人在“思想品德、工作成绩、专业水平、业务能力、工作态度”等方面给予评价。对申报高级职称的人员,各单位应在出具推荐意见前组织面试答辩,并在面试答辩的基础上确定推荐意见。单位面试答辩专家达不到有关规定的,可外请专家或委托其他单位进行面试答辩推荐。自由职业者可免填单位推荐意见,由推荐单位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是否组织面试答辩程序。

(二)主管部门审核

单位主管部门要按权限对单位审核推荐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审核和纠错,加强对单位的推荐程序、推荐材料真实性和填报材料规范性等方面的审核并承担审核责任。

(三)职改部门审核

1.审核履职情况。各级职改部门负责审核申报单位和主管部门履职情况,重点审核推荐程序、材料完整性和规范性、推荐对象基本条件等,严禁将程序不规范、材料不完整、推荐对象基本条件不符合等报送评委会评审。各级职改部门要加强对无职称和破格申报的从严审核,无职称申报要重点审核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时间;破格申报为放宽学历或资历条件,不等同于无职称申报或越级申报。

2.核实人员身份和工作经历。各级职改办应通过社保数据共享核验或向社保部门核实等方式,核验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由职业等申报人员的身份及工作经历。申报人工作经历应与社保缴费记录一致,民营企业和社会组织申报人员应有在申报单位连续6个月以上(不含申报当月)个人社保缴费记录,自由职业申报人员近6个月(不含申报当月)应不以任何单位名义缴纳过社保。审查中发现申报人填写工作经历与社保缴费记录不符,经核实为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各级职改办不予接收材料,并按有关规定查处。

3.经审核申报人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各级职改办应当一次性告知申报人需要补充的全部内容。逾期未补充或告知后因已过申报截止时间无法补充的,视为放弃申报。

五、评审时间安排

(一)报送、审批材料及评审时间安排

2020年10月15 日前为个人材料准备、申报阶段和各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审核推荐、呈报材料阶段;10月15日-11月15日为市文广体旅局职改办审核材料、评审时间。

(二)具体要求

1.10月15日为市文广体旅局职改办材料接收截止日,请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务必在截止日前上报,逾期不再受理。

2.申报人及申报单位请认真核对、审核、审验申报材料,如有不具备申报基本条件、不符合申报评审程序、申报材料造假等问题的,不得参评。申报材料一经接收,一律不允许修改或补充材料。

六、评审费用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桂价费〔2006〕359号)文件规定收取,即中级230元/人次,初级150元/人次。网上初审通过后一次性交清。各县(市、区)组织评审的初级职称缴费方式以各县(市、区)职改部门的规定为准。

七、其他评审相关问题

(一)职称申报评审网络化

1.今年我市图书文博群文体育艺术系列中、初级专职评审继续使用广西人才办提供的职称申报评审网络化系统,广西人才市场职称网(https://www.gxrczc.com/splash)。

2.继续推行职称电子证书。

(二)关于职称证书数据归集和审验问题

1.考试取得的证书无需在线审验已达到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人员)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的证书不再办理证书在线审验

2.评审、初次认定、重新确认所取得的职称证书按“谁发证谁负责”原则进行在线审验中初级职称证书在线审验持有2017年及以前颁发的纸质证书但尚未按照数据归集有关要求归集到广西人才市场职称网(www.gxrczc.com)的持证者,请于每年6月30日前及时登录、填报数据。2018年以后的数据,已存在系统的个人登录确认信息无误即可,无需个人自行添加。系统归集完成的和已能在系统中查询的证书,不需要再进行证书在线审验,长期有效。

八、工作和纪律要求

(一)对职称评审工作中的个人申报材料造假、单位提供虚假材料及各级审核推荐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单位或个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向评委会所在职改部门举报,举报材料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对于虚假告发、恶意信访、意图陷害他人,经核查认定为诬告陷害行为的,按诬告陷害行为人身份和管理权限,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九、其他事项

(一)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自治区现行有效的职称政策执行,工作过程中,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二)本通知可以在“玉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网站( http://rsj.yulin.gov.cn/web/ylsrsj)中查询。无职称或破格申报表、各系列评审条件另行在“玉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玉林市文广体旅局职称工作咨询群 QQ群号:1039995039 。

                      

附件:破格申报或无职称申报职称审批表

     

                  玉林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24日

 

附件:破格申报或无职称申报职称审批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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