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工信投资〔2019〕474号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我区工业高质量发展的决定》(桂发〔2018〕11号)、《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着力发展壮大民营经济的意见》(桂发〔2018〕29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广西民营工业企业项目竣工投产奖励的通知》(桂工信规范〔2018〕6号)有关精神,鼓励引导民营企业加大工业投入和优化投资方向,加快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实现工业创新绿色高效发展,现就2018年自治区民营工业企业项目竣工投产奖励资金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一)奖励对象。
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诚信经营,依法纳税,实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区工业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工业项目(包括招商引资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且项目2018年建成投产的规模以上民营工业企业。民营企业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纳入奖励范围。
(二)奖励条件。
1.项目符合《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的决定》(桂发〔2018〕11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桂政发〔2018〕30号)确定的产业重点方向及关键产业链重点环节。
2.项目建设地址位于广西行政区域内,已完成项目备案(或核准)等审批手续,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并按审批文件的批准时间或投资协议规定的时间于2018年建成投产。
3.项目的环境保护等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使用,达到相关规定要求。
二、申报材料要求
项目单位应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一)《自治区民营工业企业竣工投产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1)。
(二)《企业基本情况表》(附件2)、《项目基本情况表》(附件3)、《企业纳税情况表》(附件4)、《企业享受各级各类财政扶持资金情况表》(附件5)。
(三)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项目备案或核准文件复印件,项目环评文件、环保验收监测报告或排污许可证复印件,自治区瞪羚企业文件等。
(五)项目专项审计报告。
(六)企业2018年度会计报表、2017、2018年完税证明复印件。
(七)项目现场照片,包括厂区外观,新建厂房、生产线及配套设施等。
(八)其他需提供的资料。
(九)项目单位知悉《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信用负面清单管理办法》,对所提供材料、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如违反相关规定,愿承担相应责任的承诺(项目申报承诺书样式见附件6)。
项目申报单位须将项目申报材料制作成PDF电子文档(一个项目全部材料都在一个PDF文件中,扫描件需加盖项目单位公章,要编列目录,内容按上述顺序),由各市工信局统一收集汇总刻录成光盘,光盘标记“××市2018年自治区民营工业企业竣工投产奖励申报项目资料”。
三、组织申报工作要求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负责本辖区内民营工业企业竣工投产奖励推荐申报工作,并对项目企业是否民营工业企业、项目是否2018年内竣工、项目是否符合相关奖励条件等项目情况进行初审,汇总填写《自治区民营工业企业竣工投产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1),并于2019年10月31日前联合行文上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上报文件和材料汇总光盘提交一式二份(自治区工信厅、财政厅各一份,请分别送达),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
《自治区民营工业企业竣工投产奖励资金申请表》、《企业基本情况表》《项目基本情况表》等表格的电子版请登录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http://www.gxgxw.gov.cn的“通知公告”栏中下载。
联系电话:自治区工信厅0771-8095228
自治区财政厅0771-5331667
附件:1.自治区民营工业企业竣工投产奖励资金申请表
2.企业基本情况表
3.项目基本情况表
4.企业纳税情况表
5.企业享受各级各类财政扶持资金情况表
6.项目申报承诺书样式
7.项目申报材料封面样式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19年10月18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