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遴选
2019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承检机构公告
为落实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广西市场监督管理系统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方案》(桂市监办发〔2019〕35号)要求,确保完成自治区下达我市2019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任务,经研究,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公开遴选2019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承检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二、抽检品种
2019年抽检品种为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等26类,食用农产品品种为畜禽肉及副产品、蔬菜、水产品、水果、鲜蛋、生干坚果与籽类共6类。
三、遴选名额
共遴选2家承检机构。
四、参加遴选资格条件
1.具有省级或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证书。
2.通过CA认证。
3.能够按照《2019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细则》、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方案等规定的要求和时限完成抽样和检验任务。
4.能够接受委托方组织的质控考核、现场检查和比对实验等工作安排。
5.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五、遴选的工作程序
遴选工作由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组织实施,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评审、研究确定、遴选公示、签订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2019年6月10日前,在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发布遴选公告。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报名材料。
1.报名时间:2019年6月17日—6月21日18:00止(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玉林市双拥路41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财务科710房,联系人:欧华,联系电话:0775-2665987。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需提交资格审查有关材料:
(1)拟承担任务申请书和服务方案。
(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组织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或“三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资质认定(CMA)证书及能力表(食品)复印件。
(4)通过CA认证的证明材料。
(5)近3年(2016年~2018年)参加能力验证情况的证明材料。
(6)近3年(2016年~2018年)参加省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组织的承检机构考核情况证明材料。
(7)承检机构的实验室情况和仪器设备一览表、人员一览表(实验室面积需提供相关房产证、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人员需提供近三个月的在职参保证明,事业单位的可提供编制本)。
(8)食品检验人员资格证件(需提供15人以上资格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应真实有效,须递交纸质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属于复印件的需提交原件核对,不提供原件的不予受理报名。
(三)资格审查。工作人员按照资格条件对报名机构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在受理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确定报名机构是否具有报名资格。
(四)组织评审。通过资格审查的机构接受专家评审。根据随机抽选的原则,抽选3名与参加遴选的检验机构没有直接利益关系的专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选派2名熟悉业务人员组成专家组。主要从机构基本情况、业务水平、履职和服务能力等方面对报名机构进行评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推荐承检机构。
(五)研究确定。根据专家组评审结果提出拟入围机构,提交局长办公会研究确定遴选公示对象。
(六)遴选公示。在市场局官网或单位公示栏公示7日。
(七)签订合同。公示无异议后,按照任务分配情况和承检机构签订合同。
六、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遴选承检机构工作领导小组,遴选工作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组长由局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局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办公室、政策法规科、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科、食品经营安全监管科、食品餐饮安全监管科、特殊食品和食盐安全监管科、财务和审计科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财务和审计科,主任由张兆贵兼任、副主任由阎方全兼任,负责公开遴选具体事务。
七、严肃纪律
(一)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参加遴选组织工作的人员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规章制度,对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一经发现给予严肃处理。
(二)严禁不正当竞争行为。报名机构不得提供虚假材料,不得以请吃、送礼、舞弊等不正当手段参加遴选。一经发现,立即取消遴选资格。
(三)加强对公开遴选工作的全过程监督。举报电话:0775-2670650。
八、未尽事宜,由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19年玉林市食品抽检品种及相应检验项目表
2.2019年玉林市食用农产品抽检品种和项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