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水质监〔2019〕9号

各县(市、区)水利局、玉东新区农村工作局,局各科、站,市直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通信管理局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桂建管〔2019〕5号)、《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桂建管〔2019〕13号)和《自治区水利厅办公室关于报送水利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的通知》(水办建设〔2019〕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水利建设领域开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对象、范围和目标
    (一)整治对象、范围:一是全市水利系统公职人员。二是工程建设领域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质量检测、招标代理等为水利建设提供服务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职业资格包括从业资格和执业资格,如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建筑师、注册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且不局限于上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二)整治目标:严肃查处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提供虚假就业信息、以职业介绍为名提供“挂证”信息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预防和监管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长效机制。
    二、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纠(2019年3月底截止)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负责组织开展本区域和本单位内水利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相关单位自查自纠工作,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是否存在“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自查。在自查自纠期间,各单位应组织所有取得职业资格人员如实填写《个人职业资格证书挂靠情况表》(附件1),在本单位存档备查;对于存在相关问题的人员、单位,应及时办理注销等手续,对整改到位的,可视情况不再追究其相关责任。同时,根据自查自纠情况汇总填写《玉林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自查自纠情况汇总表》(附件2),请各县(市)水利局、玉东新区农村工作局,局各科站、市直各单位于2019年 3月25日前将本单位自查自纠情况汇总表报市水利局质监站汇总。
    (二)全面排查(2019年8月底截止)
    各单位在自查自纠基础上组织开展全面排查,要结合参保缴费、人事档案等相关数据和信息,对水利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全面比对排查,重点排查参保缴费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情况;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及时调查核实,对存在“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报请发证机关依法依规从严处罚。各县(市、区)水利局、玉东新区农村工作局和市直各单位加强对在建工程的主要管理技术人员到岗履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要充分利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和广西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数据进行比对,发现问题线索及时查处。 对排查中发现人员挂靠问题突出的单位,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各县(市、区)水利局、玉东新区农村工作局和市直各单位要及时总结全面排查工作情况,并汇总形成全面排查工作总结,分别于2019年6月25日、11月30日前报市水利局。自2019年3月起,每月25日前将《XXX县(市、区)水利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情况处理汇总表》(附件3)报市水利局质监站。
    (三)指导监督(2019年9月底截止)
    各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的指导监督,对重点问题和典型案件督办;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情节严重的,提请有关部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实施。各水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加强沟通协调,明确任务分工,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要积极会同相关主管部门,利用信息化等手段,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相关单位违法违规行为的排查力度。
    (二)依法从严查处。各水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要遵循“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依法从严查处水利工程建设领域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2019年4月起,对违规的专业技术人员报请相关部门撤销其注册许可,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向社会公布;对违规使用“挂证”人员的单位予以通报,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向社会公布。对发现存在“挂证”等违规行为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通报其实际工作单位和有关国家监察机关。
    (三)强化信息公开。各水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应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和信箱,并向社会公布,对投诉举报事项要逐一登记,认真查处;要充分发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广西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和相关信用信息平台作用,对被查处的违法行为单位和人员,在平台中记录其不良行为,并向社会公布,形成失信惩戒和社会监督机制。
    (四)加强舆论引导。各水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要通过各种途径加强教育引导和宣传,充分运用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提高专业技术人员、有关单位对“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危害性的认知,增强行业自觉抵制“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意识,有效发挥专项整治工作的最大成效。
    (五)建立长效预防机制。各水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对专项整治工作要进行全面分析总结,认真梳理分析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充分总结经验,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鼓励相关单位建立可持续的人才培养与梯队建设机制,形成预防、查处和监管的长效机制。
    玉林市水利局“挂证”投诉举报电话:0775-2859685
    电子邮箱:abc2809685@163.com

    附件:1.附件1 个人职业资格证书挂靠情况表.xls
          2.附件2 玉林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自查自纠情况汇总表.xls
          3.附件3 XXX县(市、区)水利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情况处理汇总表.xls



 

       玉林市水利局
2019年3月1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