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等规定,我局决定于2021年3月1日至6月30日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年度审查网上申报(以下简称:“网上年报”)和诚信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网上年报的对象
玉林市本级行政区域内上年度12月31日前成立的有用工行为的以下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均属网上年报的对象。
(一)驻玉林市城区范围内的中央、部队、自治区、外省的用人单位;
(二)玉林市城区范围内市本级所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等用人单位;
(三)在玉林市城区范围内的建筑施工类企业;
(四)玉东新区所辖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
二、网上年报内容
上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主要为: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和进行劳动用工备案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劳务派遣工使用和特殊工时审批情况。
(六)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情况。
(七)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八)企业调解组织建设情况。
(九)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及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十)用人单位执行就业准入规定的情况。
(十一)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十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三、网上年报方式和程序
(一)方式:网上申报。
(二)程序:
1.用人单位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https://rst.gxzf.gov.cn),在网站首页先进入“网上服务大厅-劳动监察”,再进入“广西劳动保障监察年度审查网上申报系统”(以下简称“年报系统”)或直接登录“年报系统”( http://www.ldbz.gx12333.net/)注册并登录(原已注册的凭密码登录),按照“劳动保障监察年度审查”的要求填报用人单位和职工上年度劳动保障监察年报数据;
2.用人单位年报数据填写完毕后点击“提交审核”,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负责审核本级管辖范围内用人单位申报的数据,发现问题及时告知申报用人单位更正。用人单位对其网上填报的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四、开展诚信评价
(一)评价方法
在此次网上年报的基础上,我局将依托广西劳动保障监察管理信息系统组织开展辖区内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诚信评价工作。具体由市劳动监察支队按照人社部《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等规定,充分结合网上年报情况,依据用人单位填报的基础资料、劳动用工、合同签订、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详细资料和上一年度案件查办情况进行分类统计,认真审查,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分别定为A级、B级、C级三个等级,企业未按要求进行网上年报的将影响其诚信等级的评价,评定结果于下一年度年初在网上公示。评定的诚信等级将作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为用人单位提供就业服务、社会保障等服务及提供资质审查、晋级、行业准入限制、评先评优等证明材料的主要依据。劳动保障监察将依据评定的诚信等级对企业实行分类监管,对不进行网上年报的用人单位列入劳动保障监察重点监察对象。
(二)评价标准
1.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法规和规章,未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查处的,评为A级单位。
2.企业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查处,但不属于C级所列情形的,评为B级单位。
3.企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评为C级单位。
(1)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查处三次以上(含三次)的;
(2)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或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
(3)因使用童工、强迫劳动等严重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查处的;
(4)拒不履行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行政处理决定或行政处罚决定的。
(5)无理抗拒、阻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
(6)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法律责任
(一)网上年报数据申报截止时间前,年报系统收到用人单位第一次上传年报数据的,视为用人单位按时参加劳动保障监察年度审查,可自行在系统中打印已参加年度审查证明。
(二)凡未按时在年报系统填报数据、或虽然按时在年报系统填报数据但数据不真实的,均视为不按时参加劳动保障监察年度审查。
(三)劳动保障监察年度审查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的一项重要措施,各用人单位务必指定专人负责这项工作,切实做好自查自纠和网上填报工作。如不按时填报数据,或虽然按时在年报系统填报数据但数据不真实的,我局将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予以行政处罚。
六、其他事项
(一)用人单位首次登陆“年报系统”时需要注册、设置密码,注册成功后方可登陆和录入数据。“年报系统”的注册、填报、上传不需任何费用,也不需购买密钥。
(二)“年报系统”操作使用过程中遇到的业务问题,请与玉林市劳动监察支队联系。
联系人:梁 燕 、梁霏霏
办公电话:0775-2680656(传真)
电子邮箱: jczdgg@163.com
技术咨询电话:0771-5890872。
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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