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工信机械〔2020〕138号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根据《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广西传统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升级实施方案的函》(桂工信装备函〔2020〕183号)精神,为加快提升我区传统制造业发展质量和水平,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我厅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2020年广西智能工厂示范企业和数字化车间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企业申报的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项目原则上为已建成项目。企业应在广西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智能工厂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达1000万元以上(建设周期不超过3年),且申报的上一年度企业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数字化车间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达500万元以上(建设周期不超过3年),且申报的上一年度企业销售收入在3000万元以上。
(二)申报内容须符合《2020年广西智能工厂示范企业认定要素条件》(附件2)和《2020年广西数字化车间认定要素条件》(附件6)具体要求。
(三)企业智能化和数字化发展水平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在设备自动化、产品研发设计、生产管理、质量管理和智能服务等方面具有突出的示范带动作用。
(四)企业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通过智能化和数字化制造新模式的应用在降低生产成本、缩短产品研制周期、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产品不良品率、提高能源利用率等方面已取得明显成效。
二、认定程序
(一)组织申报。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需填写《广西智能工厂示范企业申报书》(附件1)和《广西数字化车间申报书》(附件5),以及《2020年广西智能工厂示范企业认定自评分表》(附件3)和《2020年广西数字化车间自评分表》(附件7),由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企业上报的材料进行初审,出具初审意见,加盖公章后上报我厅。每个项目申报材料只需提供PDF电子文档(项目全部材料按顺序扫描在一个PDF文件中)。
(二)评审认定。我厅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上报的初审材料进行综合评审及开展现场审查评分,经审查通过认定的智能工厂示范企业和数字化车间名单将上网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公布认定名单并授牌。
三、认定变更
获得认定的广西智能工厂示范企业和数字化车间如发生更名、重组等重大调整的,应及时将有关情况报所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进行审核后报我厅,由我厅审查通过后给予更名。
四、工作要求
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组织开展本辖区内项目推荐申报工作,对项目进行认真筛选和审核,按推荐项目的优先顺序填报《2020年广西智能工厂示范企业认定推荐汇总表》(附件4)和《2020年广西数字化车间认定推荐汇总表》(附件8),并于2020年8月15日前将汇总表和企业申报材料报送我厅。
联 系 人:姚鑫杰
联系电话:0771-8095128
传 真:0771-8095410
邮 箱:gxgxtjxc@163.com
附件:1.2020年广西智能工厂示范企业认定申报书
2.2020年广西智能工厂示范企业认定要素条件
3.2020年广西智能工厂示范企业认定自评分表
4.2020年广西智能工厂示范企业认定推荐汇总表
5.2020年广西数字化车间认定申报书
6.2020年广西数字化车间认定要素条件
7.2020年广西数字化车间自评分表
8.2020年广西数字化车间认定推荐汇总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7月31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