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加强退役军人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桂军务发〔2018〕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全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支持体系,不断激发全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热情,加强对全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指导服务,提升全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综合素质和能力,特面向全社会征集玉林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导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创业导师:为退役军人提供创业项目指导、创业资源对接、创业过程帮扶。
(二)创业宣讲师:为退役军人提供创业经验、行业创业技术分享,创业典型案例宣讲。
(三)职业规划师:为退役军人提供就业形势分析,就业求职、职业规划指导。
1.在企业管理、市场营销、财务、人力资源、法务、融资、就业创业等领域有一定影响力的专业人员。
2.具有丰富的创业经历或创业指导工作经验,能为退役军人提供企业管理、项目把控、政策导入和移植等相关辅导和帮扶。
3. 具有对接金融机构、天使投资机构、创业投资机构或基金的资源渠道或为上述机构的高级合伙人,有丰富的投融资经验。
4.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及企业中从事创业创新工作的专家学者。
1.熟悉相关领域或行业动态的企业创始人或合伙人,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理论知识,能够就所从事行业的发展为退役军人提供形势分析、经验借鉴。
2. 优秀的退役军人企业家、退役军人创业者,对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3.了解区域经济发展趋势,熟悉创业创新政策的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人力资源或管理咨询机构相关从业人员,具有丰富的就业培训、就业指导、职业规划工作经验。
2.长期在企事业单位从事人力资源工作,熟悉就业政策、了解掌握区内外就业动态。
(一)参加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组织的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大赛、论坛、会议、培训、讲座、沙龙等活动;
(二)为有创业意愿或处于创业初期的退役军人提供项目策划、开业指导、项目评估、市场分析、经营管理、融资贷款、政策法规等方面的咨询和指导;
(三)参与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相关课题研究,对有成功预期的项目,积极向创业投资机构推荐;
(四)保持与就业创业退役军人群体沟通联系,及时为退役军人提供专业的职业规划、就业求职、创业创新指导帮扶;
(六)协助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开展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教育 工作,引导广大退役军人退役不褪色;
玉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导师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要求,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和导师资格认定。
通过广西玉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相关媒体,将导师候选人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通过公示无异议者,既成为玉林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导师库成员。
公示无异议后由玉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集中发放《玉林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导师聘书》,并纳入玉林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导师库。
(一)入选导师将发放《玉林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导师聘书》,并纳入导师库查询管理;
(二)被聘任为玉林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导师,根据需要参加培训授课、专项咨询、诊断活动,按照专家授课费、咨询费、诊断费的形式支付相应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