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检验检测机构: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0年广西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计划的通知》(桂药监办〔2020〕54号)要求,为了顺利完成自治区下达我市2020年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任务,经研究,决定公开遴选化妆品监督抽检的承检机构。报名时间从2020年5月15日至22日止,报名地点设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玉林市双拥路41号),具体遴选资格条件及工作程序等见附件。

附件: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遴选2020年化妆品监督抽检承检机构实施方案

 

 

                                           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512

 

 

 

 

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遴选2020年化妆品监督抽检承检机构实施方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0年广西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计划的通知》(桂药监办〔202054号)要求,为了确保完成自治区下达我市2020年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任务,经研究,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公开遴选2020年化妆品监督抽检承检机构,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把综合能力强、业务水平高的机构遴选进入我市承检机构范围。

二、遴选名额

共遴选1家承检机构。

三、遴选资格条件

1.具有省级或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国计量认证(CMA)证书。

2.能够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0年广西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计划的通知》(桂药监办〔202054号)的《化妆品监督抽检抽样及检测要求》和玉林市市场监管局2020年玉林市化妆品监督抽检实施方案等规定的要求和时限完成抽样和检验任务,并汇总上报监督抽检检验结果信息和全市化妆品监督检验评估报告。

3.能够接受委托方组织的质控考核、现场检查和比对实验等工作安排。

4.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遴选的工作程序

遴选工作由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组织实施,按照公布方案、组织报名、资格审查、专家评审、研究确定、遴选公示、签订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公布方案。2020514日前,在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公布遴选实施方案。

(二)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0515日—202052218:00止(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玉林市双拥路41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化妆品监督管理科(1112房),联系人:于慈伟,联系电话:0775-2801169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须提供以下材料)

1.拟承担任务申请书和服务方案。

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组织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或“三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中国计量认证(CMA)证书及能力表(化妆品)复印件。

4.3年(2017年~2019年)参加能力验证情况的证明材料。

5.3年(2017年~2019年)参加省级以上化妆品监管部门组织的承检机构考核情况证明材料。

6.承检机构的实验室情况和仪器设备一览表、人员一览表。

以上材料应真实有效,须递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材料需加盖公章,必要时核对原件。

(四)专家评审。通过资格审查的机构接受专家评审。根据随机抽选的原则,抽选3名与参加遴选的检验机构没有直接利益关系的实验室管理或检验方面的专家,市场局选派2名熟悉业务人员组成专家组。主要从机构基本情况、业务水平、履职和服务能力等方面对报名机构进行评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推荐承检机构。

(五)研究确定。根据专家评审情况提出正式入围机构,提交局长办公会研究确定遴选公示对象。

(六)遴选公示。在市场局官网或单位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

(七)签订合同。公示无异议后,与承检机构签订购买服务合同。

五、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遴选承检机构工作领导小组,遴选工作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组长由局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局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化妆品科、财务和审计科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化妆品科,主任由何忠兼任、副主任由阎方全兼任,何忠负责公开遴选具体事务。

六、严肃纪律

(一)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参加遴选组织工作的人员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规章制度,对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一经发现给予严肃处理。

(二)严禁不正当竞争行为。报名机构不得提供虚假材料,不得以请吃、送礼、舞弊等不正当手段参加遴选。一经发现,立即取消遴选资格。

(三)加强对公开遴选工作的全过程监督。举报电话:0775-2670650

七、未尽事宜,由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