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困难群体就业帮扶力度,发挥好就业扶持政策作用,根据《玉林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玉人社规〔2018〕1号)精神,结合实际工作要求,现将玉林市市本级2020年度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受理工作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对通过灵活就业方式实现就业,并到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就业援助对象、灵活就业登记,且个人在玉林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缴纳社会保险的就业困难人员,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
二、申报条件
就业困难人员申报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需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并经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2.申请人属于非全日制、季节性、临时性、弹性等灵活形式就业(不含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和已实现稳定就业的人员),并经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为“灵活就业”。灵活就业形式须本人承诺,如有不实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对申请人有严重欺诈行为的将与公安机关进行联合查处,列入黑名单并对严重失信的申请人实施惩戒;
3.申请人在玉林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参保,并缴纳了2020年度职工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费的。
三、补贴标准
根据《玉林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玉人社规〔2018〕1号)规定,对通过灵活就业方式实现就业,并到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就业援助对象、灵活就业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
四、申报材料
1.身份证;
2.《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五、受理时限
受理时限:自2020年7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玉林市就业局
2020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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