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卫生健康委,区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各相关学(协)会:
根据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关于申报2022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全继委办发〔2021〕9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区2022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新申报项目时间 :2021年8月3日0:00—2021年9月3日24:00;
备案项目申报时间 :2021年8月3日0:00—2022年1月7日24:00。
二、申报要求
申办单位登陆“国家级CME 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网址https:∥cmegsb.cma.org.cn),按照《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申报要求》和申报(备案)表中的填表说明》完成申报项目填报后,打印纸质申报材料一式 l份(点击项目的申请代码可显示所申报的项目并可进行打印),由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备案项目除外)。市、县级医疗卫生单位申报材料应经市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审核加盖公章上报,区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医疗卫生有关学(协)会申报材料经单位审核加盖公章直接报送至广西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新申报的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于2021年9月6日前报送,备案项目于2022年1月12日前报送。
三、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及主管部门应切实加强对申报项目内容的审核把关,注重材料填写的规范性和合理性,确保提交材料能够准确反映项目信息。做好申报材料的形式审查工作,认真完成项目初审及上报。
(二)鼓励申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控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重症救治、院感控制、医德医风、政策法规、传染病防控、卫生应急等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项目。因受疫情影响下未能举办的2021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可根据需要作为2022年备案项目。
(三)请各申办单位根据项目的公布时间,合理安排和确定项目的举办时间(备案项目须安排在2022年4月1日以后举办)。新申报项目于2021年12月底前对评审通过的2022年度项目予以公布(第一批项目),备案项目于2022年3月底前公布(第二批项目)。
联系人及电话:葛倩 0771-2803601
地 址: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楼(新民路2号)1402
附件:1.关于申报2022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全继委办发〔2021〕9号)
2.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办要求
3.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相关表格
广西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
2021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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