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五年(2017-2021年)发展规划》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加强我区临床医学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按照《广西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拟组织开展第三批广西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的申报和认定工作(以下简称“临床中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疾病领域(重点病种)
在恶性肿瘤(鼻咽癌等)、泌尿系统疾病(前列腺疾病、泌尿系统感染或肿瘤)、感染性疾病(艾滋病等)、精神心理疾病(抑郁症、精神分裂症、睡眠障碍等)、康复医学(神经康复等)、影像医学、中医(心血管疾病、代谢性疾病等)疾病等或其他特色重点疾病领域择优建设自治区级临床中心。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建设的临床研究中心依托三级甲等医院法人单位(以下简称“依托单位”),可多家单位联合申报(限于同地区);具备较好的临床医学研究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依托单位能够对拟申报的临床研究中心建设提供相应的条件保障;拟申报的临床研究中心所属专科的病床数不低于80张,依托单位每年投入本领域的科研资金不低于100万元。
(二)在本领域的临床医学和转化研究能力突出,是我区优势特色临床专科;在我区临床医学研究领域有一定优势,具有较强的科研实力。
(三)拥有较高水平的医学临床研究、试验和诊疗等方面的人才队伍,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优势明显;学科带头人从事本领域工作,具有正高级职称,是学术水平高、临床经验丰富、在国内外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临床医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创新团队中正高职称医师人数不低于5人,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能够承担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年均面向开展临床适宜技术推广1次以上。
(四)有科学合理的组织架构和运行管理机制,协同单位之间权责利明确,设有由国内外同行知名专家组成的学术委员会。
三、建设目标
广西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期为三年,建设期满后应达到以下目标:
(一)疾病诊疗和成果转化:围绕疾病防治的发展趋势,依托中心优势,提出本领域重点研究任务和实施方案,获得1~2项具有较大影响力的重大研究成果,转化2~3个具有特色疗效、易于推广应用的疾病诊疗方案。
(二)创新药械评价及转化:开展或参与1~2项新药、新医疗器械的临床实验或仿制药生物等效性评价工作,推进医药关键技术和产品的临床转化。完成所申报领域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和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的备案。
(三)技术创新与科研攻关:在现有基础上,加快中心优势学科技术创新,开展技术攻关,鼓励申报国家及省级科研项目。
(四)建设临床研究专科平台:建立协同研究网络,参与或完成1~2项高质量的多中心临床研究,提高临床诊疗水平。
(五)服务基层医院:开展专项技术指导与培训,每个中心对基层医务人员培训不少于300人次/年, 提升基层卫生人员的诊疗服务能力。
四、相关要求
(一)限项申报。同一家医疗机构只能申报建设1~2个自治区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二)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医疗机构向自治区科技厅提出申请,并将申报材料于2019年9月6日下午18:00时前报送至广西科技项目评估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单位须提交《广西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中心建设申报书》(见附件)纸质材料一式2份及申报材料电子版的光盘1份。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广西科技项目评估中心
联 系 人:覃宁波
联系电话:0771-5891177
地 址:广西南宁市新竹路20号广西科技项目评估中心302室
(二)科技厅社会发展科技处
联 系 人:谢美清
联系电话:0771-2633078
电子邮箱:kjtzsc2004@126.com
地 址:广西南宁市新竹路20号1号办公楼7楼713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健康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年8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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